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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Apr 1, 2024 4:47:40 GMT -6
當我與潛在客戶交談時,我經常聽到他們說他們不需要任何審計,他們只想遵守 GDPR。我們行業中確實有一些實體以文件範本、條款和一般建議的形式提供現成的 GDPR 合規「包」。然而,值得問自己的是,當你收到這樣的包裹時,你會知道如何處理它嗎?此外,GDPR 的實施不僅僅是文件範本、條款和一般建議。儘管 iSecure 專家從事個人資料保護工作已有十多年,但為了在客戶站點可靠地實施 GDPR,他們必須先充分了解它。即使客戶已經擁有先前進行的審計的報告,剛開始為客戶工作的審計員也只能使用這些報告,但為了能夠承擔遵守 GDPR 的責任,他或她必須驗證哪些領域需要任何糾正和/或更新措施。 所以標題中提出的問題的答案是: 開始審核時,您應確定GDPR 的規定應適用於哪些領域和資訊。有些領域不需 馬來西亞電話號碼 要這樣做,例如生產部門只處理生產,而不處理需要存取個人資料的活動,但我們不能事先假設上述所有情況。該部門不會處理個人數據,例如為了控制該製作而進行的視訊監控。我們只有在與該部門的代表交談後才能了解這一點。 一旦確定了處理個人資料的區域,就必須確定與該資料相關的組織的狀態。在大多數情況下,被審計公司將是資料控制者,但對於其中一些公司來說,它可能是共同控制者、處理者(處理者)甚至子處理者。角色的確定也與確定這些特定資料處理的合法性密切相關。數據處理是否是因為法律要求?或者我們是否需要在執行合約時處理它們?或者也許我們有所謂的其處理的合理利益(例如,我們記錄信件以便能夠輕鬆存取特定日期和特定收件人的信件),如果是這樣,那麼在 GDPR 條款的含義範圍內確實合理嗎?最大的風險是基於資料主體同意的資料處理所產生的。 GDPR 包含有關資料處理條件的單獨條款,具體條款可能會產生要求,例如《電子服務提供法》或《電信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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